星期四, 一月 24, 2008

挂羊头 卖狗肉

对于前几天放上来的一篇文章,
由于心中的怒火发泄了,
也因某些原因,所以就拿了下来,
有用google reader订阅我部落的人,
应该都会看到那篇。

身为马来西亚人,
对于那个“别咸色条规”的推广方式,
我还是那句:我觉得很丢脸!

7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狼啊狼

息怒叭~息怒。

匿名 说...

那篇文章只在feed看过,然后启发了我写这篇:http://duller.kukuchew.com/archives/2540

胡狼 说...

小祯:呵呵,放心,那天看到你后心里就平衡很多了 XD

德峻:你放上来的那天我就看了,呵呵,那里小孩子很多,我又写得比较敏感,免得搞到炸弹乱飞,又怕自己血压会飙升,所以就不放好啦,哈哈

small-ugly 说...

难怪我看不到。原来你拿下来了。

胡狼 说...

小丑:那是我心理不平衡的时候写的,呵呵,没办法,当时实在是气上脑了

匿名 说...

很可惜啊!我看不到!!

匿名 说...
此评论已被博客管理员删除。